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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价格举报系统开通 消费者可直接上网举报

互联网 2014-12-02 02:47:40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 赵超 安蓓)记者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在门户网站开通了全国四级联网的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消费者价格维权得到强有力保障。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举报平台分级建设,各地建设程度不平衡,一些地方设置了很多分散的价格举报渠道,消费者不容易找到,还有一些消费者弄错管辖机关,应该由上级处理的问题却向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举报而徒费周折,应该在当地解决的问题却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举报,增加了批转环节,拖延了解决问题的时间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 赵超 安蓓)记者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在门户网站开通了全国四级联网的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消费者价格维权得到强有力保障。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举报平台分级建设,各地建设程度不平衡,一些地方设置了很多分散的价格举报渠道,消费者不容易找到,还有一些消费者弄错管辖机关,应该由上级处理的问题却向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举报而徒费周折,应该在当地解决的问题却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举报,增加了批转环节,拖延了解决问题的时间。

新的举报系统开通后,消费者不需要再使用各地的举报渠道,也不用担心弄错管辖部门,只要涉及价格收费问题,均可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举报,系统将根据管辖分工,快速准确地将举报问题分配到相应的价格主管部门处理。此外,消费者可对举报进行自主查询,随时自主跟踪举报件在哪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及办理结果。

除了网上举报系统,消费者还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可以在智能手机终端下载价格举报应用程序,快速向系统提交举报材料。

价格举报系统受理范围

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的行为

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经营者采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恶意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

经营者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的行为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收费行为

标签: 举报 网上 价格 系统 开通 消费者 可直接 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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