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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能力亟需提高 黄震

互联网 2015-12-29 12:06:01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站长搜索科技讯 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在第一时间接受了站长搜索专访

站长搜索科技讯 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在第一时间接受了站长搜索专访。

黄震向站长搜索表示,他认为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在三方面:

首先,明确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监管是管信息中介,不是管出借人、借款人。

第二,对网贷平台的监管重点是信息披露、风险提示、资金存管等方面,而不是提高注册资金等门槛。

第三,确立了中央加地方的双重监管。确定了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各自的职责。

他告诉站长搜索,根据这些年对网贷平台的研究,他认为借贷行为不是监管重点,中介平台才是监管重点。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不是资金和信用中介,监管的重点在信息披露、加强大数据监测方面,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黄震认为,网贷平台的监管有难度,这个难度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对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教育还需加强;

第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能力亟需提高。虽然征求意见稿赋予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职责,但是客观来讲,地方政府受限于人员数量、具体措施等因素,在具体实施当中没有法律依据和配套细则,这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厘清。比如在执法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相关措施”。但是以往地方政府缺乏相关的执法措施,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就会认为“打击非法集资”不贵地方管,这涉及到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

第三,要尽到监管职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技术手段也要提高。(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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