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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年可遏制互联网侵权 国办

互联网 2015-11-08 14:30:04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原标题:国办发文用3年时间遏制互联网侵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意见》指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创新创业增添新活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原标题:国办发文用3年时间遏制互联网侵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创新创业增添新活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意见》提出四方面举措: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加强域名属地化、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二是落实企业责任。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指导和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等企业推行寄递实名制。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当提醒消费者搜索结果来自竞价排名,避免误导消费者。三是加强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资金流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追查交易资金账户。健全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区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完善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四是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利用微信、微博等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研究监管措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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