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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系电商慢热 “互联网+”代理人互补式发展

互联网 2015-09-08 04:57:07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见习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保险公司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觊觎之心由来已久。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均已成立电商部门,通过官网直销或第三方平台代销的方式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保险系电商慢热 “互联网+”代理人互补式发展

见习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保险公司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觊觎之心由来已久。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均已成立电商部门,通过官网直销或第三方平台代销的方式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同时,中国太保、太平保险、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华联合财险和大地保险等公司设有独立的电商公司。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日前获悉,人保财险、富德生命人寿亦对申请成立电商公司有所考虑。

一位保险公司电商部门负责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的电商公司队伍会逐渐扩容,现在除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一步到位外,其余保险公司的态度相对谨慎,大多通过成立电商部门,运用官网、APP和第三方平台等方式介入互联网保险业务。”

究其原因,“其实,各家公司都在等待时机。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未来的蓝海,但现在处于方兴未艾的发展阶段,保险公司大举进军成本过高,并不划算。各家保险公司都是在储备人才、技术和资源等,以备能够随时投入战斗。”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互联网保险业务可以解放代理人队伍,降低保险公司人力成本。不过,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现状来看,其占比仍然较小,客户消费习惯一时难以改变,而个险的含金量又较高,同时业内正在调整以银保为主的业务结构,因此一些保险公司也在同步壮大代理人队伍,实现互补式发展,学会用多条腿走路。”

成立电商公司时机并不成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获悉,今年上半年,中保协的67家财产险会员公司中,共40家公司开展了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新增7家公司;整个行业有75%的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较上年底增加4家公司,总数达到56家公司。

不过,一位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虽然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逐步增加,但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希望通过成立电商子公司的方式来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对于原因,该负责人表示,“除监管层审批的原因外,一是互联网保险业务占比较小,二是成立电商公司的成本较高。”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市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16亿元,与上年互联网保险全年总保费水平接近,占行业总保费的比例上升至4.7%,但保费规模依然有限。

开心保执行董事李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现阶段,保险公司通过成立电商公司的方式来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成本较高,而且缺乏成熟的客户流量引入机制,销量难以保证,因此保险公司更多的是选择通过官网、官微、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渐进式的探索,这样保险公司既能够降低运营和推广成本,保证销量,又能够为未来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上的发展积累经验、技术和资源。”

以中保协财产险会员公司为例,今年上半年,中保协财产险会员公司通过第三方网站合作的互联网业务保费规模累计约24.46亿元,占比6.73%,较上年末增加1.26个百分点;通过移动终端(APP、WAP和微信等方式)共实现互联网保费约27.38亿元,占比7.54%,较上年末增加3.52个百分点。

前述一位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负责人认为,“现在客户并没有充分形成互联网保险的消费习惯,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更多的是销售理财型保险、短险或赠险,等到市场发展更加成熟时,保险公司的电商公司才会陆续涌现,保险公司也会将寿险、重疾险、分红险、医疗险和养老险等搬到平台上来。”

互联网和代理人优势互补

人保健康副总裁董清秀表示,“互联网渠道兴起对个人代理渠道有一定冲击,但并不会完全取代。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保险产品种类众多,有的保险产品较为复杂,普通民众对保险术语也未必充分理解,因此需要代理人对其进行详细解释,线下代理人的这种优势是互联网渠道无法替代的。”

二是因为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核保,不同的险种对核保的要求是不同的,有的险种对客户信息的要求较高,在目前我国个人信息和信用基础还并不十分完善的环境下,完全通过互联网渠道实现所有保险产品的销售并不现实。

此外,受消费习惯的影响,部分客户还是更喜欢通过与代理人面对面沟通后再购买保险,互联网渠道可能更受年轻人的青睐。可以说,不同的保险产品各有特点,适合其销售的渠道也不尽相同。未来,互联网会在保险公司众多销售渠道中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个人代理人渠道也会因其独特的优势而继续存在。

同方全球人寿首席人力资源及行政官王前进也认为,“人是保险公司发展的关键,互联网和代理人是一种并行不悖的关系,以同方全球人寿提出建立的数字化平台为例,一定是线上和线下结合,而不是只注重线上,不注重线下。”

的确,在上市保险公司近期披露的中报中亦可窥见其对代理人的态度,今年上半年,中国人寿的个险代理人队伍迅速扩充至95万人,使其上半年的个险期交超过去年全年量;中国平安的个险代理人规模增加至80万人,较上年末增长25.5%;太平保险、中国人保、新华保险的个险代理人则维持在10-20万人次的水平。

在保险业内从事过产品开发和渠道管理等业务,现信诚人寿资深代理人王雅楠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来,我国代理人可能会发展到类似于国外发达国家目前的阶段,即代理人数量偏少,但高、精、尖。同时,互联网与代理人会不断融合,形成一种相互配合的关系,互联网将产品细分、推广,代理人专注销售、服务。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银保、代理人和互联网等多条腿走路,才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

(编辑赵萍,如有任何建议及线索,请联系邮箱:zhaoping@21jingji。com)

标签: 保险 电商 慢热 互联网 代理人 互补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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