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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微信群发布卖淫嫖娼信息 广东5人被捕

互联网 2015-05-13 08:45:04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本报讯(记者吴伟东 通讯员汪林丰)将社交软件作为卖淫嫖娼的平台,甚至建立颇具规模的微信群专门用于介绍卖淫等。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批捕了一起这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江某等5人被批准逮捕

本报讯(记者吴伟东 通讯员汪林丰)将社交软件作为卖淫嫖娼的平台,甚至建立颇具规模的微信群专门用于介绍卖淫等。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批捕了一起这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江某等5人被批准逮捕。 

江某等人为方便介绍他人卖淫,专门开设了“某某深圳演艺圈”“某某丽人群”等多个微信群,伙同张某等人以营销模式招募分散的卖淫女,长期从事卖淫和介绍卖淫活动。这些群成员绝大部分都是卖淫女,并且要求是熟人拉入群、身高容貌较好。其中仅“某某深圳演艺圈”,群员就近500人。 

这些微信群里常常发布实为卖淫嫖娼信息的“开工信”,通告开工区域、价格、长相、身段、名气等,并通告特定性服务等嫖客需求信息。群主与成员之间,相互介绍卖淫,谁介绍谁提成。卖淫女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介绍费付给介绍者。 

如何防范此类犯罪?深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陶然建议,加大软件运营监管力度,特别是手机社交软件的运营商应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监管审核,分析信息的可能传播区域以及传播方式,强化图片信息的监控力度,并建立不良信息网络报警机制,及时清除色情信息,对于一些发布违法信息的微信群等,要及时封杀或注销。 

另外,一些卖淫女将其相关涉黄资料通过网络包装及发布后,就变成了选美明星、知名模特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网络卖淫违法活动的帮凶。对此,陶然表示:“一些搜索引擎公司过于注重商业利益,或对员工的管理不严等,造成这种涉黄信息、虚假信息都能堂而皇之通过审核。对于网络涉黄信息应零容忍,搜索引擎有偿推广也应纳入法律监管。”

标签: 借微 信群 发布 卖淫嫖娼 信息 广东 5人 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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