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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中文系教授发微博被指语病,“挑刺者”发五点回应:写作有基本规范

2022/05/0310:53

北大中文系教授发微博被指语病,“挑刺者”发五点回应:写作有基本规范

5月1日,微博有920万粉丝的大V张颐武发布了一条微博,因有不少文字错误被网友关注。有网友转发并指出,“身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和博导,这样的文字写作水平,只能说明平时在专业领域的劳动付出还不够多啊”。对此,张颐武回应:这些是随手写的点评,没什么值得说的。2日下午,这名微博ID为“邓学平律师”的网友针对张教授的回应,进行了五点回应。

“邓学平律师”进行了回应

“邓学平律师”表示:首先,写作是有基本规范的。比如:不能是病句,不能有错别字,不能有标点符号错误等。写作规范是有基本标准和共识的,否则语文老师就没办法批改作业了,北京大学也就不需要中文系教授了!

第二,网友的相关批改,实际上就是一个语文老师的视角。张教授认为他的微博表达没问题,只是有人不喜欢他的内容,他的这个观点我无法认同。

第三,我同意微博表达可以更随意,也能接受存在个别错误。但是张教授那篇微博,只有百余字,却有十余处错误,确实超出了正常人的接受范围。我相信,没有人会在发微博时故意写病句,故意写错别字,故意用错标点符号。究其实质,可能还是日常写作习惯和写作水平的问题。

第四,微博表达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不完全是个人私事。尤其张教授是实名认证的微博大V,是中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的中文系教授,他应当是中国中文的门面,对中文写作和中文传播负有社会责任。遗憾的是,他的那篇微博内容以及他后续的两篇回应,都让人感到失望。很多人都觉得他呈现出来的表达,跟他的身份不符。

第五,我想说:我不认识张教授,平时也不怎么关注他的言论。这个修改,我是在朋友圈看到的。我之所以转发,完全是对事不对人,对文不对人。我无意,也不可能去挑战张教授的权威。如有冒犯,还请海涵!

“邓学平律师”资料标注是上海一家律所主任

上游新闻编辑查看微博资料看到,ID为“邓学平律师”的网友,为红V标注,简介注明是“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微博标签是“热门法律博主”,有75.9万粉丝,微博标注:昨日发博8条,阅读数10万+。

标签: 张教授 微博 律师 邓学平 病句 北大中文系 语文 语病 张颐武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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