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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二次创作”蹚侵权雷区

2021/05/2809:30

莫让“二次创作”蹚侵权雷区

□吴学安

近日,视频剪辑博主“剪刀手轩辕”有个投稿未能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的审核,原因是“根据版权方要求,本站撤下该片”。对此,有着70万粉丝的“剪刀手轩辕”感慨道,自己支持平台整治无授权的短视频“搬运”与“切条”,“但也希望能给二创剪辑留一点点喘息的空间”。(5月25日《法治日报》)

此前,逾70家影视传媒单位和企业发布联合声明,呼吁广大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并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未经授权就对影视作品内容进行剪辑、切条(将一部影视剧切割成短小片段)、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当前互联网上有很多公众账号的运营者将一部影视剧切割成短小片段供用户观赏,经常刷抖音、快手、微视等短视频平台的用户对“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等二次创作的影视综艺片段并不陌生,这种做法虽满足了时间碎片化背景下的用户需求,但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这些行为通常都构成侵权。

从著作权法的立法初衷看,其保护的是智力成果的产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长视频构成合理使用的主要条件包括:一是该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情形;二是该行为是否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对原作品构成实质性替代;三是该行为是否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如果仅仅是简单地搬运影视剧,那么无论是整部搬运还是化整为零,都根本谈不上什么“二次创作”,而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侵权行为。

尤其是一些影视“搬运号”打着“作品评价”的名义,明目张胆剪辑、“搬运”热播影片和电视剧,并通过直播带货、软性植入等方式牟取利益。一些短视频侵权作品的影响力比原作还要大,这些侵权者会认为是帮原作做了推广,但事实上给原创作者带来了心理压力,动摇其维权决心。

与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和国家电影局的“坚决杜绝”略有不同的是,部分网友对这一系列发声有着不同的看法:影视行业的“名门正派”认为“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类的视频是对电影版权的侵害,但也有不少人疑惑——经过了重新剪辑、配音、解析的作品,难道不是再创作吗?有网友表示,观看二次创作的吐槽视频和解说视频是自己的“快乐源泉”,而且有些制作视频的人水平很高,会有别开生面的阐释。这些讨论中也存在着比较中肯的意见:“对短视频不能一刀切,好的影视评论能给影视行业提供更好的意见、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而短视频是很好的传播推广渠道。”

如专家所言,影评解说类的短视频,并非一点影视镜头都不可以用。无论是推荐还是踩,我们作为消费者都有批评权和建议权。目前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引用限度的不合理,在快餐文化的环境下,许多自媒体把投资方上亿的投资和制片人数月甚至数年的心血,拿过来一剪就变成了自己的,这是一定构成侵权的。5G时代到来,短视频发展是必然。引用电影情节可以,但要遵循引用有度、尊重原著的原则。这与褒奖或批评无关,只要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盗用他人电影作品擅自进行修改和剪辑,对电影进行选择性呈现,就是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一种侵害。

毋庸置疑,短视频侵权乱象绝非只是市场与行业问题,更是社会与文化问题,须以更高站位、更大视野对其进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监管,一方面,有关部门要降低原创作品权利人的维权门槛和维权成本,如通过明确侵权作品的性质、建立侵权损失评估标准等方式实现;另一方面要考虑推出优化授权许可模式,如通过建立影视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引入知识共享协议模式等方式实现。除了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法律法规外,全社会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影视剧版权不能仅仅寄希望于短视频行业的自我净化,需要各个社会层面的努力,共同打造良好的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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