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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交警救助站积极作为,高三学子得到及时救助

2020/10/2915:41

栖霞交警救助站积极作为,高三学子得到及时救助

胶东在线10月29日讯(记者邬勇通讯员韩翠珍)10月26日,福山区臧家庄镇村民林某到交警大队送来一封感谢信,表达对交警大队救助站民警积极救助的感激之情。

2020年8月4日21时10分,史某驾驶小型客车沿308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08省道25KM处时,与由北向南过公路的行人林某男相撞,致林某男受伤,车辆受损,肇事后史某弃车逃逸,后被查获。事故当晚林某男被送往栖霞市人民医院治疗,因治疗条件有限第二天转往烟台毓璜顶医院。

因受害人伤情严重,一直在毓璜顶医院ICU病房治疗,需要巨额医疗费用,肇事车驾驶员仅仅垫付两万块钱后再没有露面。林某男本是今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因此次事故导致高考志愿没有填报,其父亲在蓬莱工厂上班,母亲在家务农,巨额的治疗费用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期间,通过向亲戚朋友借、水滴筹、红十字会等渠道筹到的钱也有限。

接到案情后,栖霞市公安局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在事故第二天就全程介入,与事故办案民警用最短时间帮助受害人家属办理申请救助基金的相关手续。为了让孩子得到最好的治疗,救助站工作人员积极与上级沟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审核、批示、拨款一系列流程,10万元救助款打入医院帐户,为这个困难的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住院期间,救助站工作人员也多次与其父亲电话沟通,从精神上安抚家属。经过警医快速联动,受害人得到了及时救治。经过二十多天治疗,目前,林某男病情已经有所好转,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标签: 救助站 事故 受害人 高三 交警 学子 民警 省道 交警大队 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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