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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协同涨价!圆通申通等快递企业被监管部门点名

互联网 2019-11-07 13:32:07 转载来源: 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涉嫌协同涨价!圆通、申通等快递企业被浙江监管部门点名告诫) 双十一前夕,部分快递企业网点相继对价格进行调整。为此,11月6日下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了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并就《反垄断法》进行了条款性普及,围绕规范经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原标题:涉嫌协同涨价圆通申通快递企业被浙江监管部门点名告诫)

双十一前夕,部分快递企业网点相继对价格进行调整。为此,11月6日下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了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并就《反垄断法》进行了条款性普及,围绕规范经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家邮政局消息显示,今年的双十一旺季高峰期将从11月11日持续至18日,高峰期间全行业处理的邮快件业务量将达到28亿件。南都记者此前报道,10月中旬,中通快递、圆通速递均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旺季高峰应对预案的告客户书称,为应对旺季场地、运输、用工等费用的上涨,将于2019年11月11日起调整快递收费,具体的调整幅度是各地服务网点根据总部指导建议、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实施。

当时,有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快递企业所发布的派费调整,主要指的是发件(收件)端支付给派件端的费用,网点在实施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不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寄件费用。

但据了解,为应对业务量增加带来的成本上涨,部分地区的网点已经对快递价格做了上调。有分析指出,如果所有快递公司集体上调针对市场端的收件最低定价,就属于法律意义上所禁止的垄断行为

浙江长期位居全国快递业务量前几名。根据国家邮政局安监系统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浙江全省快递业务量累计已达100.6亿件,月均业务量突破10亿件。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处长马利华介绍,?双十一促销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收到来自杭州、温州、嘉兴、金华等多地的举报,反映当地部分快递企业联合进行较大幅度提价,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部分快递企业均予以单方毁约,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披露,今年以来该机构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初步核查,快递行业中存在的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在部分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以及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两方面。

会上通报,一些快递企业还涉嫌协同涨价。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

一些快递企业还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此前,有快递公司从业者对南都记者透露,物流企业在双十一期间为了控制成本,会采取诸如限收、限重等举措,拥有比较高的议价权,“如果超出一定重量或者体积,收件的话就会提更高的价格。虽然他们和客户已签署有协议价,但是一般都会在协议中注明双十一这样的业务节点会对价格做动态调整。”

据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表示,快递业连接数以万计的生产企业和电商卖家,以及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在“双11”高峰来临前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各快递企业和快递行业协会要自觉对照《反垄断法》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整改。

会议上,相关快递公司代表亦表态称,进入业务旺季后,整体业务激增,前期对场地、人员、车辆、物料等加大了资金投入,生产成本上升,因此适当调整了快递服务费,接下来将会加强自律,加大对快递网点的自查力度,抵制垄断行为,保证公平竞争。

采写:南都记者 傅晓羚

编辑:田爱丽,甄芹

标签: 涉嫌 协同 涨价 圆通 申通 快递 企业 监管部门 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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