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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裁定快播破产清算申请生效:不能清偿债务

互联网 2018-09-04 10:33:06 转载来源: 澎湃新闻

(原标题:深圳中院裁定快播破产清算申请生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澎湃新闻9月3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深圳金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亚太科技)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播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即日起生效。裁定书称:“被申请人快播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原标题:深圳中院裁定快播破产清算申请生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澎湃新闻

9月3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深圳金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亚太科技)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播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即日起生效。

裁定书称:“被申请人快播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裁定书的落款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

裁定书显示,快播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自2007年12月26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止,法定代表人为王欣。

2014年7月7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10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认快播公司欠付金亚太科技货款9737742.6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00000元。

其后,金亚太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10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深南法执字第2412号执行裁定,以快播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已被其他机关依法冻结,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中止(2014)深南法执字第2412号案件的执行。金亚太科技主张的债权至今未得到清偿。

深圳中院认为,金亚太科技对快播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且已经过执行程序,仍无法清偿。快播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裁定书显示,金亚太科技对被快播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即日起生效。

天眼查显示,深圳金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03年,是一家多媒体视频方案商,产品涵盖IPTV、OTT机顶盒、云视频、高清播放、看录电视、视频采集、视频转换、视频监控等领域,80%产品出口欧美、日韩、中东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法定代表人为房纪军。

标签: 深圳 中院 裁定 快播 破产清算 申请 生效 不能 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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