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列表 > 科技资讯 >> 互联网

聚美优品售问题洁肤棉败诉 承担连带责任

互联网 2016-02-26 13:31:09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本报讯(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 王田甜)消费者李某花38元从“聚美优品”网站上买了一块洁肤棉,用起来皮肤很不舒服,要求网站退货却无人理会。李某将“聚美优品”和洁肤棉的生产商家一起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 王田甜)消费者李某花38元从“聚美优品”网站上买了一块洁肤棉,用起来皮肤很不舒服,要求网站退货却无人理会。李某将“聚美优品”和洁肤棉的生产商家一起告上法庭。昨悉,生产商家向李某退还购物款38元,并赔偿500元。

2014年4月,李某收到了从“聚美优品”网站快递来的“魔法城堡绿茶Xm沐浴洁肤棉”,那是她花了38元购买的。亲自使用后,李某感觉皮肤有强烈的不适感,清洁也不够彻底。“网站上宣传的功效可多了,美白、抗氧化、深层清洁、超Q超弹等等,我一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就联系网站要求退货,没想到网站根本不给退。”一怒之下,李某将“聚美优品”网站运营平台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洁肤棉的“生产商”武汉芘芘薇莎化妆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物款,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庭审中,李某指出洁肤棉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武汉芘芘薇莎化妆品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资质。对方承认,“武汉农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具备生产资质,武汉芘芘薇莎化妆品有限公司”只是农翔的全国授权经销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应认定为是“欺诈消费者行为”。洁肤棉的包装上标注的的生产厂家非真实生产厂家,该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015年6月,一审法院判决:武汉芘芘薇莎化妆品有限公司向李某退还购物款38元,并支付赔偿款人民币500元;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两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释法,两公司均愿按原判决执行,主动向武汉中院申请撤诉。

标签: 聚美 优品 问题 洁肤 败诉 承担 连带 责任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

站长搜索

http://www.adminso.com

Copyright @ 200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站长搜索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打开手机版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站长搜索目录系统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