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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称无保管义务 iPhone6在考场存包处被偷

业界动态 2015-11-04 07:03:03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趁着考生入场进行安检,红衣女子两次在考场门口将手伸进别人的包,随后迅速离开,虽然背着双肩包拿着资料,但这位穿着打扮酷似学生的“考生”并未进入考场。24岁的小马是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年级的学生,11月1日,她前往西安市灞桥区东城一中考点考取教师资格证

趁着考生入场进行安检,红衣女子两次在考场门口将手伸进别人的包,随后迅速离开,虽然背着双肩包拿着资料,但这位穿着打扮酷似学生的“考生”并未进入考场。

24岁的小马是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年级的学生,11月1日,她前往西安市灞桥区东城一中考点考取教师资格证。中午12时30分,考生们被允许进入考场,此时距离考试开始还有半小时,监考老师称手机不能带入考场,要存放在考场门口的桌子上。小马将手机关机后放进包里并放在桌上,考试结束后手机却没了。

“我及时告知了监考老师和巡考,同时发现另一名考生也丢了手机。”小马说,当时巡考人员报了警,20分钟后警察赶到。警察调取考场楼道的监控录像发现,两个丢手机的地方都出现过一名红衣女子,该女子翻动了失主的包并迅速离开。

另一位丢手机的是来自西安音乐学院的小张,她丢的是一部iPhone6手机,小马丢的是iPhone6 Plus,两人的手机价值总额上万元。

据了解,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目前尚无最新进展。

监控显示10分钟“作案”两次

第一次翻动过程:

12时31分26秒:失主小张进入楼道,身后紧跟着一名红衣女子,该女子背着黑色双肩包,手里拿着复习资料,小张存包时,该女子站在对面的墙边。

12时31分54秒:小张进入考场,红衣女子走到存包处取下背包放在桌上,随后转身并翻动桌上的包,包上面始终放着资料。

12时32分19秒:红衣女子从小张包里掏出东西并迅速拉好拉链,将东西放进自己包。

12时32分32秒:红衣女子从自己的背包内拿出准考证,对着考场核对信息,不小心资料掉到了地上,捡起来后转身离开,在楼道尽头左拐后消失。

第二次翻动过程:

12时32分41秒:失主小马来到考场门口,此时红衣女子正在拾地上的资料,随后离开现场。

12时41分37秒:红衣女子来到小马所在考场门口,将包放在桌上后拿出自己的手机,左手翻动了小马的包后离开。

考生观点:考点应负责考生财产安全

“考场既然设了存包处,就应该负责考生的财产安全。”小马说,进校门时学校没有核查每位考生的身份信息,这样很容易混进闲杂人,存在安全漏洞。

考点观点:设存包处是提供服务和帮助

东城一中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在考场设置了警戒线,不会有闲杂人等进入考场,而且根据考试守则不允许考生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但实际情况是很多考生都带了手机等物品,为了给考生提供帮助,他们在考场门口设置了存包处,这只是提供服务和帮助,并没有保管财产安全的义务。此外,按照考试编制,每个考场只有两名监考老师,考生入场还要进行安检,监考很难做到面面俱到。而且不排除考生中存在小偷行为,去年就曾出现过考生偷东西的现象,后来被公安部门查了出来。

律师观点:考点要承担管理责任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称,考点有义务为考生提供管理服务,同时也要保护考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此事件中,考生在校期间,考点要承担管理责任,尤其要做好安保工作,如果履行了管理责任,仍出现考生被盗事件,考点不必负责;但如果没有履行管理责任,在小偷未被抓获的情况下,考点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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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考场 保管 义务 iPhone6 存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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