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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Uber受考验 专车新政或致私家车主大量退出

业界动态 2015-10-10 21:57:07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

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称专车)的经营者、驾驶员、车辆作出新要求。

对于专车经营者,要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等证件,并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专车平台的服务器设置应在中国大陆,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专车经营者应提供24小时服务,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制度。网约车服务后,应向乘客出具相应出租汽车发票,网约车平台应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

对于专车车辆,《管理办法》要求车辆应为7座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并明确相关设施设备要求。具体车辆标准、车辆标识和营运年限,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013年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指出,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

这意味着从事专车服务的私家车主,如果将车辆属性登记为出租客运,私家车使用年限将从不受限制到最多使用8年时间。使用年限限制带来的高昂成本,无疑会导致大量私家车退出专车平台。

对于驾驶人,若想成为专车司机,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获得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还要求,专车司机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管理办法》同时对专车补贴进行了限制,要求专车经营者实施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管理办法》还指出,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这或将会对滴滴顺风车等拼车业务造成影响。

滴滴快的新闻发言人陶然表示,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对此表示关注,也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10月8日,滴滴快的在获得了上海市交通委颁发的全国首张地方性专车牌照。滴滴快的方面表示,正在与很多城市的地方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沟通类似“上海模式”的合作。

在“上海模式”中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车辆接入网络约租车平台,并未对参与专车运营的车辆性质进行特别规定。这意味着,私家车在上海参与专车运营,不须要把车辆的性质从“非营运车辆”改登记为“营运车辆”。

但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指出,网络约租车只代表专车,低价专车不包含在内。约租车的价格要高于出租车,但额度没有确定,需要再协调。

Uber中国方面对界面新闻回应称。Uber中国独立运营实体的建立、服务器的完全境内运营、有关互联网资质的取得和报备,都已完成。uber已和各地方政府进行沟通交流,会在地方实施细则颁布后,第一时间申请网络约租车所需要的资质和证照。

Uber在10月8日宣布正式入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1亿元人民币。Uber还计划在未来12个月进入中国100个城市,而新公司的总投资额将达到63亿元人民币,还将推出更多基于本土创新的出行产品。

神州专车方面表示,将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主动与各地管理部门做好对接。目前占据中国专车市场前三名的分别为滴滴、Uber和神州专车。滴滴、Uber通过C2C的模式发展,专车业务大部分由私家车来支持。神州专车通过B2C的模式发展,车辆均为正规租赁车辆,司机都是全职司机。《管理办法》一旦落地,无疑会对神州专车产生重大利好。

在专车行业排名第四的易到用车表示,易到将在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营运许可。目前,易到用车已具备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建立了车辆与司机准入标准等制度。

征求意见稿一出,也引起了不少反对的声音。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师、知名IT评论家魏武挥表示,《管理办法》通过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禁止私家车等方式,彻底消灭了共享经济,做出了一个“高级版昂贵版出租车”。

东南大学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认为,《管理办法》实际上把互联网企业做成了第二个出租车公司。城市交通具有地方性,应将更多的决定权交给地方,而不是约束地方。地方有些先进的经验,有普遍适用的可能,五部委的规章也要有开放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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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滴滴 Uber 考验 专车 新政 私家 车主 大量 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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