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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第三方征信怎么做 征信系列报道(5)

互联网 2015-10-09 11:33:04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相对于华道征信、芝麻信用、考拉征信和前海征信而言,成立已有10年之久的中诚信征信无疑是个老大哥。不过,占有先发优势的中诚信征信并非没有难题;作为一个自身不产生数据的第三方征信公司,中诚信征信又是如何运作的?文/温泉与正在做个人征信准备工作的互联网公司不同,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征信”)有着深厚的历史

相对于华道征信、芝麻信用、考拉征信和前海征信而言,成立已有10年之久的中诚信征信无疑是个老大哥。

不过,占有先发优势的中诚信征信并非没有难题;作为一个自身不产生数据的第三方征信公司,中诚信征信又是如何运作的?

文/温泉

与正在做个人征信准备工作的互联网公司不同,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征信”)有着深厚的历史。它是中诚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是中国信用行业的开创者之一。

中诚信征信的前身,是成立于2002年的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征信与商账事业部.。2005年3月23日,中诚信征信在北京市工商局正式注册成为独立的公司。

根据中诚信征信执行董事孔令强披露的数字,2014年,中诚信征信的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其中个人征信业务所占比例近20%,个人征信业务收入在行业中应属第一。

对于中诚信征信而言,目前难题在哪?

没有充分的数据来源

中诚信征信的难题是如何获得充分的数据来源,这也是民营征信机构多年来的烦恼所在。

中国征信系统如果按照机构类型划分可以分为三大体系:金融征信体系、社会征信体系、商业征信体系。金融征信体系,目前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数据来源是全国各商业银行向央行报送的信贷信息。社会征信体系,也称行政管理征信体系,它是以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管理部门为主导进行建设,收集的信息一般为工商、税务、海关等各职能部门日常运行积累的数据。商业征信体系,是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营机构构成并按市场方式运作。

之前,在接受站长搜索科技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吴晶妹曾指出:“过去商业征信体系影响力比较弱,关键原因之一就是民营机构没有独立、稳定的数据来源,其数据主要是从前两个体系挖取,商业征信企业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将数据进行整合、分析。”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最早涉足征信业务,是由于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大量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但是不了解中国企业的信用状况,因此企业征信产生较大的市场需求。同时,当时面对中国信用卡市场开放趋势的加速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潜在竞争,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在信用卡业务上的投入。未来,银行对个人信用会有比较强的需求。当时政策也有风向,鼓励民营机构从事个人征信。

孔令强告诉站长搜索,目前中诚信征信的主要数据来源有社保、工商、税务、住建、交通、教育、公安等公共部门,以及小贷公司、P2P平台、电信运营商等商业机构。这些信息,在经过个人或者企业合法授权后进行查询,数据获取大多通过API接口进行。

这些信息的获取并不容易。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发布《征信系统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影响研究》报告中披露,中国的企业和个人信息,散见于各职能部门,没有互联互通,即使是已经公开的信息很多也并不完整。孔令强告诉站长搜索,为了获取这些数据,中诚信征信是有一个专门负责商业合作的部门。目前,只有少数部门的数据是全国性的,其他数据都较为分散,合作谈判较为困难,代价也更大。孔令强透露,中诚信征信目前拥有约3000万家企业和约1亿自然人的数据,并已可为约2.5亿人提供信用评分服务。

提及掌握大量数据的互联网公司的进入,孔令强坦承,如果未来个人征信牌照真的颁发给具有大规模用户业务的互联网公司,在数据来源方面,像中诚信征信一样的第三方征信公司会有一定的劣势,因为这些公司本身并不产生数据。

但是同时,孔令强也特别强调,掌握数据的互联网公司从事征信业务也存在劣势。比如,一些互联网公司因业务存在同业竞争,会导致其本身和其竞争对手不愿意互相共享或对外共享数据,这将降低社会征信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效果。

“参照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业比较成熟的国家经验,征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这样才能促进信息最大程度地共享。”孔令强指出。

互联网数据比较边缘

中诚信征信的专业团队,最早是2002年吸收了一批海归,包括在美国邓白氏(D&B)和环联(TransUnion)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人员。孔令强告诉站长搜索,目前中诚信征信整个团队有近300人,其中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建模等的团队有约150人。

对个人信用的考察,中诚信征信同样是从身份属性、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行为特征和社交影响等五个方面进行,这与其他机构的维度是相似的。其中的主要不同在于,中诚信征信对个人的信用评估更重于与金融相关的数据,因为其集团母公司长期在各省与地方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评级评分和风险评估建模合作,有丰富的经验也有良好的数据基础积累。

孔令强认为,数据分析目前不是征信的难点,难点在征信信息数据的获取。同时,他认为目前互联网大数据对个人信用判断的效果相对较为有限。不过,他认为:“互联网大数据可以对个人消费、社交等方面的状况进行跟踪,这对个人信用的变迁趋势判断是有帮助的。

“个人观点,金融信息是经济的基础和核心变量,互联网的消费、社交等数据是比较边缘的变量,如果只是分析互联网的数据,分析结果可能会存在较大误差。”孔令强进一步解释。

他告诉站长搜索,现在国内讨论美国大数据征信机构ZestFinance非常多,但是其实这个机构在美国所服务的人群并不主流。ZestFinance在中国存在被夸大宣传的成分。

中诚信集团创始人毛振华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传统个人征信市场有两个90%定律,即90%的有效信用信息产生于个人与金融体系的关系,即“信用和钱的关系”;个人征信市场90%的用户又都是金融机构,即金融机构是个人征信信息的最大买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两个90%的比例逐渐被打破。至少也是“两个70%定律”,即70%的个人信用信息来自金融机构,70%的个人征信信息由金融机构买走。

商业化产品运作还有很多空间

目前,中诚信征信的产品主要面向机构服务,比如银行、小贷公司、P2P等,这与中诚信征信个人征信业务的渊源密切相关。

孔令强回忆,中诚信最早开始做个人征信业务,始于2000年前后其分支机构在各地和地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评级合作,从做银行信贷企业的外部评级开始。后来,伴随银行自身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监管的深化,中诚信征信的征信业务逐步延伸到为银行提供个人信贷信用评估服务。

当时做个人征信业务,主要是以项目合作的方式,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孔令强回忆:“我们会给出一个需要采集的信息材料清单,由银行负责安排客户经理去采集这些信息。之后,由中诚信进行信用评价。并非所有地方银行没有这样的能力,多半由于地方中小银行的这些业务如果都由银行自己来做,成本太高,外包给我们可以降低成本。”一直以来,受政策法规限制,中诚信征信并不能把相关信息加工成个人征信产品对外进行商业化的运作。

如果获得个人征信牌照,孔令强对业务的增长表现出较强的信心,因为2007年以来中诚信征信的收入和利润就已经连年稳步增长。他说:“如果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牌照,我们的商业化产品运作还有很多空间。原来我们与商业银行一对一的项目服务的一部分,未来可以搬到线上去提供标准化的服务。此外,过去我们做了许多数据挖掘和分析,但服务对象单一,未来这种能力和相关产品等可以提供给更多的客户。”

标签: 征信 独立 第三方 怎么 系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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