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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推员工持股新规 互联网和资管公司政策更宽

互联网 2015-07-03 05:30:04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杨芮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新规正式落地,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时将受到资格放宽的“优待”。7月2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要素作了具体规定

杨芮

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新规正式落地,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时将受到资格放宽的“优待”。

7月2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要素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为支持创新,《通知》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开展持股计划的资质条件和持股比例进行了放宽。

保监会发改部副主任何肖锋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这也是此次《通知》我们强调的点,之所以对这两类机构有政策放宽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互联网保险和保险资管在人才需求上更加迫切,尤其是互联网保险更具有这样基本的特质,这两类机构更希望更多的政策支持,以吸引到更多的人才,并让核心人才能够在保险行业生根发芽,促进行业更好地发展。”

“一直备受关注的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此前经历几番暂停,此次正式开闸,成为保险行业的大利好。”一名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通知》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要素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参加对象、资金来源、股权来源和认购价格、持股比例、持股方式和持股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权益处置方式。

保险机构正式在岗且工作满2年的员工可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员工监事以外的监事不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方面,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应来源于员工合法收入,保险机构不得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担保等财务支持,不得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额外增加员工薪酬。

股权来源方面,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来源可以来自股东转让、赠与、公司增发股份、公司回购等多种形式。认购价格上,除股东自愿赠与、转让或公司回购股份奖励员工外,认购价格应当以公允价值确定。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股权的上限确定为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股上限为1%。而两类创新型机构的资格则有所放宽。《通知》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的比例放宽至25%,单个员工持股比例放宽至5%。

此外,保监会明确,出台《通知》有利于规范开展员工持股、防范相关风险。同时,从长远来看,员工持股有利于使保险公司经营决策的利益取向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减少短期行为,提高公司运营质量,从根本上健全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不过,保监会相关人士亦表示:“在股权流转上,亦担心无序流转问题的出现。”

标签: 险企 员工 持股 新规 互联网 资管 公司 政策 更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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