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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投资信息网贷平台“吸金”2755万

互联网 2014-12-25 06:00:04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晓晓 通讯员/王东兴)近年来,网贷平台风险密集爆发、平台资金链出现问题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深圳一家担保公司就利用网贷业务在网站上发布有较高回报的“投资信息”引诱投资者投资,至案发,吸收479名投资被害人共2755万余元资金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晓晓 通讯员/王东兴)近年来,网贷平台风险密集爆发、平台资金链出现问题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深圳一家担保公司就利用网贷业务在网站上发布有较高回报的“投资信息”引诱投资者投资,至案发,吸收479名投资被害人共2755万余元资金。24日,被告人孙某锋、孙某涉嫌集资诈骗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孙某锋和孙某是亲兄弟,两人来自安徽,均为初中文化。检察机关指控,孙某在2013年8月1日设立了深圳市正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之后在网上设立了该公司的投资网站“宝丰创投”,在该网站上发布有较高回报的“投资信息”引诱投资者投资。为博取投资者的信任,孙某锋对投资被害人宣称正鼓公司由其实际经营,其以个人资产(公司、商铺、房产等)为正鼓公司提供担保,并将相关的“连带责任担保函”发布在“宝丰创投”,带投资者考察相关“投资项目”。

至案发,正鼓公司通过被告人孙某的账号共吸收479名投资被害人共2755万余元资金,除在“投资”前期被告人孙某陆续归还投资被害人1031万余元外,尚未归还投资被害人1799万余元。经查,被告人孙某锋为正鼓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一无法实现财产权利的虚假担保,其将收到的投资被害人的资金用于偿还本案外的个人债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锋、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几名投资者也到庭旁听。其中一名投资者向记者透露,自己投资网贷已有几年,网贷公司最高能付给他们40%的利息。在孙某的公司,一开始是给出20%多的利息,后来利息降至18%。去年该公司不给钱了,投资者才发现情况不对。

标签: 发布 虚假 投资 信息网 平台 吸金 27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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